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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司法局组织宝山区、四方台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6-13 16:26:2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水平,切实发挥市社区矫正教育中心职能作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身份意识,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效果,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双鸭山市司法局在市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对宝山区、四方台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6月12日,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苗晓文带领市局社矫科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市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对宝山区和四方台区所辖近90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一次大型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对两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宝山区、四方台区司法局领导、社矫工作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了此次警示教育活动。

宝山区司法局局长丁立军同志做“珍惜社矫机会,远离违法犯罪”专题讲座

活动开始前,市局社矫科工作人员对两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签到、核对身份,并强调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活动中,宝山区司法局局长丁立军受邀以“珍惜社矫机会、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结合经典案例,由浅入深、法理并容地解读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发展历程、重大意义、工作流程及奖惩办法,希望参会社区服刑人员经过教育矫正,真正成为一名有道德、对社会有益、有责任感的人,参会社区服刑人员在法律和道德层面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洗礼。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苗晓文同志在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做重要讲话

警示教育课结束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苗晓文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期间要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重新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苗主任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常怀感恩之心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一要正确认识自己服刑者身份,摆正位置,认罪服法;二要通过公益劳动改造,脱胎换骨,用汗水洗刷过去误入歧途的灵魂;三要把矫正刑期当学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学政治,不断提高自身学法守法意识;四要深挖违法犯罪根源,重树生活信心,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都要做到悉心改造知廉耻,励志修身成新人;五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要求,深挖余罪,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争取立功表现。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为改造社区服刑人员成为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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