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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改大额政策调整解读

来源: 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7-04-18 09:48:07.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改大额政策调整解读

  一、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报销方式是什么

  取消了按“五种疾病”界定的大病报销方式,改为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不分病种直接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二、城镇职工大额报销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基本医疗封顶以后,剩余医疗费进入大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80%;透析人员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且不设封顶线。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封顶线根据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设置三层标准:

  1、一层标准。参保单位年度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封顶线3万元不变,大额医疗封顶线8万元,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为11万元。

  2、二层标准。参保单位年度平均工资达到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以上(不含60%)至90%的,以实际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封顶线4万元不变,大额医疗封顶线11万元,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3、三层标准。参保单位年度平均工资达到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90%以上(不含90%)的,以实际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封顶线4万元不变,大额医疗封顶线16万元,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为20万元。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报销方式是什么

  将原来按“五种疾病”界定的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待遇2.5万元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达到6万元(学生儿童7万元)。其中,3.5万元(学生儿童4.5万元)以下的按原标准支付;3.5万元以上至6万元(学生儿童4.5万元至7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透析人员报销比例为70%。原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待遇标准不变。

  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是什么

  继续执行《双鸭山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15]64号),待遇标准保持不变,起付线1.5万元,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封顶线5万元。

(责任编辑: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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