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方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四方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现在四方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69-4345736;邮箱:syssftzfb@163.com。
一、概况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一)利用区政府网站,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对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公开信息进行了发布,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全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9%,一般性财政支出下降5%。
	
 
	
 
 
	(二)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救援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突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特重大事故的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标准一致。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地方法规、人事任免、新闻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丰富网上咨询内容,提供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推进阳光政府的打造。
	

 
 
	
 
(四)为进一步加快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区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加大“放管服”力度,全面推行“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实行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建立了食药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了城乡医保制度改革,建立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的动态管理机制,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3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区共保留22项,其中卫计局2项、教育体育局2项、安监局5项、民政局2项、农业局7项、执法局2项、环保局2项,均已在四方台区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录入,截至到2017年12月末共在网上受理办件105件。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共149项。
	
 
 
(五)我区加大对民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障体系、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专栏,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第一负责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动态发布后续信息。我区为贯彻黑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制定了《四方台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分解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对落实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强化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具体工作予以规范要求。我区制发了《四方台区邀请公众、媒体列席政府会议实施办法(试行)》制度,并遵照此制度开展工作。我区推进“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等工作机制。落实到办文程序。政府办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各部门拟写公文时要在发文笺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政策文件制定时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公开,政策解读的内容包括:制定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的和任务、重要内容、预期效果等。各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政府办可按规定予以退文。落实到办会程序。推动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即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四方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44个,主动公开信息815条,较去年同比增长16%,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64条,较去年同比增长5%,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350条,较去年同比增长12%,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量220条,较去年同比增涨1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73条,较去年同比增长22%;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4次,举办培训班4次,培训人数50人。我区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5次。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2017年度主动公开情况对比表
| 主动公开信息 | 同比增长 |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 同比增长 |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 同比增长 | 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量 | 同比增长 | 政务微信 | 同比增长 | 
| 815 | 16% | 64 | 5% | 350 | 12% | 220 | 14% | 273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区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也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区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区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有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区直单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主要是公共服务领域;二是个别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避重就轻,影响工作开展,使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教育、医疗、卫生和惠民政策落实的公开有待强化;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信息单一,内容更新不及时,重点领域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四方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丰富内容形式。2018年,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向深入,将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落实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对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内容和政务信息进行完善、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坚持做到公开信息审核、审签、专人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附表
| 四方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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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四方台区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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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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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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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 
						 | 
						 | 
						 |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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